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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从六方面监督制约高校招生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0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7月5日下午3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姜钢、中纪委驻教育部监察局执法监察与纠风室主任来启华和北京大学招办主任刘明利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实施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是监督制约高校招生工作的,从哪些方面起到监督制约作用?

    [来启华]网友们提出的这个问题,应该说是社会上很关心的一个问题。怎么看待高考和招生?它的灵魂、最关键点、大家最关心的,一个是公平公正。另一个就是招生的秩序。应该说在高校招生工作当中,如果我们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公布于社会,老百姓都会感到满意。另外,如果有一个稳定的、有章可循的工作秩序,招生工作就能够顺利完成。应该说这个问题是大家关心的。

    在这方面,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做了一些探索和努力,在这方面,教育部党组和驻部的监察局对高校的“阳光工程”和公平公正问题,要把这个作为第一要务。第一,2000年,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监察规定。第二,2003年教育部出台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办法。第三,2005年出台的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办法。应该说通过这三个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了高校的招生监督机制。在这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第一,监督招生人员是不是正确的履行职责,按照政策规定办事。第二,保障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这个机制现在我们归纳了一下,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源头防范机制。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个是教育培训制度,就是对招生工作人员,包括参与招生监督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国家相关法律的相关教育,使他们各自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个是回避制度。也就是招生工作人员,如果你的子女今年要参加高考,那么你应该主动提出要求回避,这样来保证公平。

    第二,我们还有一个集体决策机制,也就是在招生过程中,遇到一些重要事情、重大事项,比如预留计划、决定学校的提档线、录取名单、退档名单等,都要拿到会议上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这个过程中,各个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都有一个招生领导小组,还有一个招生监察监督小组,全程参与、重点监督。这样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也有效地遏制了暗箱操作。

    第三,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刚才提到招生监督办法,这个办法最核心的就是解决了一个问题,也就是在录取学生过程当中,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要进行审核把关,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复核,最后请主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审定。

    第四,督查机制。也就是在每年招生录取期间,作为教育部也好,作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好,或者说各省级的招生部门,他们也有这方面的责任。今年招生录取马上开始了,教育部的有关司局,如监察局、学生司、计划司、财务司,要组成若干小组,去检查部分省市和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看他们招生工作是不是规范,是不是按照程序进行,有没有突破国家所下达的招生计划,也就是招生的规模。如果发现问题,就需要和当地招生部门和学校进行沟通,研究解决。

    第五,咨询和受理举报的机制。在每年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管理部门、高校,他们都会设立咨询招生政策热线和投诉反映问题的监督电话。如果有政策需要咨询,你肯定可以得到一个认真的答复,如果你有问题需要举报,你可以向教育部门来反映,你也可以向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还可以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在这里,再次向社会公布两部咨询举报电话,一个是有关招生政策咨询的热线电话,电话是010—66096242。另一个是反映违规招生收费的举报电话。电话是010—66096145。教育部和驻教育部监察局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社会监督我们的工作。

    第六,快速反应机制,即“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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