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5日下午3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姜钢、中纪委驻教育部监察局执法监察与纠风室主任来启华和北京大学招办主任刘明利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实施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民老陈福]发现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通过什么渠道和方式?能否得到严肃处理?
[来启华]这位网友提到的问题涉及到招生监督制约机制之一——咨询和受理举报的机制。在每年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管理部门、高校,他们都会设立咨询招生政策热线和投诉反映问题的监督电话。如果有政策需要咨询,你肯定可以得到一个认真的答复,如果你有问题需要举报,你可以向教育部门来反映,你也可以向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还可以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在这里,再次向社会公布两部咨询举报电话,一个是有关招生政策咨询的热线电话,电话是010—66096242。另一个是反映违规招生乱收费的举报电话。电话是010—66096145。教育部和驻教育部监察局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社会监督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