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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资助体系包括民办高校 民办高校做好资助工作有条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06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7月6日上午10时,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资助中心主任崔邦焱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关情况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友想了解对民办高校学生的资助有没有什么规定?

    [崔邦焱]新的资助体系包括民办高等学校。我们国家民办高等教育起步比较晚,这些年发展比较快,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也是我们国家的要求,也是中国高等教育跨越发展、进一步改革发展的需要。民办高等学校也有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办高等学校收费都比较高,是高收费的学校,民办高等学校应该办成家庭经济比较好、能够负担更高学费的学生去上的,但现在实际上搞成一些考分较低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上民办高等学校,这是民办高等学校怎么办、怎么发展应该考虑。所以这次政策里涵盖了民办高校,但是民办高校做好资助工作也必须有一定的条件,我们在相关文件里提出来了,首先必须办学规范。第二,民办大学的老板也必须从事业收入中提出一定的比例用于资助学生。在这个基础上,国家对你这个学校可能安排一定的资助经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一定资助。但是具体办法,由于民办高校属于地方管理,所以民办高校资助政策的具体办法在国家总的原则之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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