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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如果超生不可以做人大代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0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7月10日下午3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稳定生育政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友“流水男1号”:目前相当一部分富人、名人超生,谁来管?怎么管?有案例没有?

    [于学军]我首先回答有没有案例。最近大家可能在网上看到了,湖南省对于超生的党员干部、高收入者、社会公众人物进行了公示,公开曝光,这就是案例。

    首先,谁来管,我认为全社会都应该管,怎么管,现在我们正在和有关部门协商办法,其中有几条我可以告诉大家,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如果超生,不可以做人大代表等。你作为社会公务人物,你有了违法的纪录,不遵纪守法的人怎么可以做人民的代表?

    再有,我们和有关部门协商,将他们的行为纳入不良行为的记录中,因为你毕竟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违法的行为也要列入不良的行为记录。还有其他一些做法,我们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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