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2日下午3时,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王继平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我是一只小小鸟]请问王司长:一些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是民办的)办学条件极其简陋,所谓就是租个场子、挂个牌子招生,学生在校学习只有几天、几个月到最多一年时间(湖南省可以注册为二年就是中职毕业),个别学校甚至和劳动就业的中介机构搞挂靠,学生只是挂个名,注个册办毕业证书,学校收取挂靠费一个学生400元左右,这些学生并没有到该学校学习,学校做的其实就是买卖文凭,把学历教育办成了“打着职业技术学校的牌子行廉价劳动力中介站之实的学校”。请问:这些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也可以享受2年的国家助学金吗?他们也有资格享受国家的助学金吗?
[王继平]从网友介绍的情况来看,这是一个典型的“乱办学”。我们讲,可以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民办学校一定是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学校,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正式批准和备案的,而不是随着拉个摊、练起来的骗人的学校。
[主持人]这样的草台班子国家是不认可的。
[王继平]对。大家可以把这些问题反映给有关方面,让他们整顿这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