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2日下午3时,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王继平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CDSZJC]按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正在施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和学分制,这类学生的补助应如何发放?如何落实?
[王继平]整个国家助学金的制度设计是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学制来设计的,就是前两年主要在学校学习,最后一年是顶岗实习。工学交替不一定都集中到第三年去实习,中间开始有一些实习,这个钱怎么办。我认为网友提的是这个问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我想讲,学校这样的做法我们也是鼓励的。比如旅游专业,在每年旅游旺季的时候就应该去实习了,不可能集中到第三年,第三年只是一段,这就出现了工学交替。出现这种情况,对这类学校,第一个原则就是他们应该享受国家助学金,这个大的原则不能变。至于说在实习期间获得报酬,他同样应该享受。至于如何进行换算、发放,各地可以研究一些具体的办法,但是这两个大原则不能违背,一是他们应该享受国家助学金,二是他们也应该享受在实习期间的实习报酬。如何来发放,各地可以根据情况具体制订这类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