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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建立地面沉降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7月25日下午3时,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姜建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我在4楼]有报道称"十一五"期间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很大,人为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仍将保持增长趋势。东部一些城市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灾害仍将呈上升趋势。一些煤矿大省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也很多。国土资源部将对这些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采取什么措施?

    [姜建军]这位网友提到的关于我国人为因素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确实很多,据我们了解就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现在呈现一种增长趋势。我国每年人为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占到了50%以上,对崩塌、滑坡、泥石流这类灾害,我想我们应该坚持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当中制定的制度和措施,比如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而且我们面对这种人为因素诱发的灾害,事前要采取一些防范措施。

    人类的基础工程建设不搞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必须去科学地开展我们的基础建设。所以根据这种情况,《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制度,就是如果你要开展一个重大的工程项目,修铁路、公路,或者搞一个大型的住宅区的建设等一些大型项目,都要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通过这个专业的评估来解决一些问题,防治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人类的基础工程建设不搞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必须去科学地开展我们的基础建设。所以根据这种情况,《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制度,就是如果你要开展一个重大的工程项目,修铁路、公路,或者搞一个大型的住宅区的建设等一些大型项目,都要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通过这个专业的评估来解决一些问题,防治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但是这些年我们有些地方也出现一些情况就是过多的高层建筑也成为了引起地面沉降的原因之一了。像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地方地下水很优质,他延伸的面很大,如果要解决这样一个地区的地面沉降,只是一个行政区域的城市来采取措施是不行的,要连片行动。最好的办法就是制定一些政策措施,尽量地少开采地下水。在治理过程中现在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要加强监测,要把真实的情况搞清楚,国土资源部过去几年中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了解全国的地面沉降情况。

    第二个,我们也要根据防范地面沉降的特点进行联合行动,经国务院的同意,我们建立了地面沉降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的地面沉降防治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制定相关的政策。就像刚才所说的要防范地面沉降我们要联合行动,解决好面上合理开采利用地下水的问题。过去之所以形成这个问题就是过度地、不合理的开采地下水,地下水是很宝贵的,最好用于人们的饮用。如果用于农业灌溉以及一些耗水的工业,既浪费了资源也带来了地面沉降的问题。

    [主持人]您刚才说最好有一些制度和政策来规范开采地下水,几个部门也在联动进行研究,这个研究成果大概什么时候能出来呢?

    [姜建军]国务院已经批准我们开这个会,在这个会上我们要有多个部门具体研讨如何防治地面沉降的问题,现在正在研究。但是实际上在不同的地区,有的城市有一些地面沉降防治的政策措施,但是就像我刚才所提到的,光个别城市来做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

    [主持人]也就是说现在有希望在各个城市之间有一个联动的机制?

    [姜建军]对,比如我们设想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中的几个省市联动起来才能解决这个区域的地面沉降的问题。

    [主持人]那实际上这个挺困难的?

    [姜建军]地面沉降一旦形成是很难逆转的,所以人类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做事情,我们要早有打算,否则一旦形成灾害我们就很难处理,只能是减缓它,很难绝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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