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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中国分会串通涨价受国家价格部门严肃处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记者张毅)记者16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经过立案调查,认定“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又称方便面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涉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违反《价格法》,责令其立即改正错误,消除不良影响,并将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7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不断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和律师来函,反映“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涉嫌串通上调方便面价格。国家发改委随即立案调查,并约见有关人员核实了解情况。

    据调查,去年底至今年7月初,方便面中国分会先后三次召集有关企业参加会议,协商方便面涨价事宜。有关企业按照以上会议协调安排,从今年6月起,相继调高了方便面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方便面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印刷会议纪要在《中国面制品》杂志刊发,向全行业传递龙头企业上调价格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方便面中国分会在被调查过程中,没有提供完整的会议纪要文本;接受调查后,通过媒体发表不实言论,否认串通涨价事实。

    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七条“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认定价格”,第十七条“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的规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第四条“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规定,已经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责令方便面中国分会立即改正错误;公开向社会作出正面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宣布撤销三次会议纪要中有关集体涨价的内容。对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串通涨价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调查,并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新华时评:行业组织不能干“欺行霸市”的蠢事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记者张毅)7月下旬以来,方便面涨价风波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发展改革委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律师来函,对“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涉嫌串通上调方便面价格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认定“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目前,我国除13种(类)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价格外,基本全部放开,由市场定价。方便面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有权自主决定。由于生产成本上升,企业有权自行决定提高价格。但企业调整价格必须符合价格法规定,严禁由行业组织牵头实施价格联盟,严禁企业之间采取相互串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的所作所为,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方便面,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法律所不容许。

    据了解,“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尚未取得合法地位,但此次事件对于各种行业组织都具有警醒意义。行业协会作为企业自愿加入的行业自律组织,理应发挥企业和政府、企业和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引导企业合法经营、正当竞争。

    党中央、国务院对关系民生的食品涨价等问题十分重视,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抑制价格上涨。目前,食品较快涨价的情况正在改善中。绝大多数行业组织和经营者是顾大局、识大体的。日前,广东、湖南等多个省市的行业组织联合发出倡议书,呼吁业内企业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自律,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合法利润。同时积极组织生产,保障供给,化解成本上涨压力,维护价格稳定。不乘机牟取暴利,不短斤缺两、变相加价,恪守“信誉第一、诚实为本”的商业道德。

    所有行业协会和企业经营者,都应该以“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的做法为戒,正在酝酿串通涨价的要立即停止,已经有串通涨价苗头和行动的要主动纠正,立即停止执行。决不能再干“欺行霸市”的蠢事。

 
 
 相关链接
· 发展改革委认定:方便面涨价为操纵市场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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