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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旭: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最高可罚500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6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7月26日15时,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唐旭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反洗钱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阿黑哥6]反洗钱法设计了很多严重的惩罚,不知道能不能真正付诸实施?会不会在实际工作中形成"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

    [唐旭]网友问到的问题,我们也有比较严重的惩罚,也做了一些规定,有的是建议对金融机构的负责人进行撤职,有的是罚款等等。我们的惩罚实际上是两块:一个是我们要求他建立反洗钱措施和制度的机构没有按照要求设立相应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进行处罚;另外就是金融机构的客户有洗钱行为,这是有刑法处罚,有公安侦查的,这是两块。

    而人民银行现在做的事情,主要的处罚是针对前一种,就是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对他的这种行为进行处罚。现在来看我们的处罚还是比较有效的,而不是说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应该是雷声大雨点也大。

    [主持人]处罚金额有一个上限是200万是吗?

    [唐旭]50万到200万,这是对金融机构的,有洗钱后果发生的,最高可罚500万。现在来看我们的这套制度还是落实得比较好的,银行也建立了比较好的反洗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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