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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司长周子学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28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9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管理办法》是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七个部委共同制定的一部国务院部门规章,确定了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渐进推进的模式和分步实施的安排,从2007年3月1日开始,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需要标识有关环保信息,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中的产品还将被限制或禁止使用六种有毒有害物质,未按《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的电子信息产品将禁止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管理办法》实施在即,为使电子信息产品设计者、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更好地贯彻执行,并使广大用户和消费者了解、理解该《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下午15时,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司长、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部际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子学接受中央政府门户网专访,与广大网民就贯彻实施《管理办法》进行交流。信息产业部政府网站也同步链接这次在线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