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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为适应国际产业变化主动调整加工贸易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09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8月9日下午3时,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和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何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调整相关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我在看一些新闻稿时了解到,一些专家分析,一般加工贸易政策每20年左右将发生重大调整,中国目前正处于第一次重大调整期。是这样吗?

    [王琴华]我觉得这个说法不准确。第一,加工贸易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也只有不到30年的时间,所以说20年一次调整,实际上没有这个事情。第二,在这20多年发展中,加工贸易政策一直是在调整的过程中。我印象比较清楚的就是从1996年开始建立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制度。

    从1999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办发35号文件,对加工贸易台账管理做了一些调整,当时最重要的变化,1.对加工贸易商品做了分类管理。当时有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2.对企业做了分类管理。按照在海关的一些信誉、守法程度情况把企业分成了A、B、C、D四类,A和C、D类很少,大部分是B类。所以1999年时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调整,确定加工贸易商品分类和企业分类这样的一个管理方法。

    这次加工贸易调整,也不能说是被迫,从它的调整环境来看,国际国内都有因素。从国际来看,国际产业面临新的趋势,从一般制造业转移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和服务外包的兴起转变。从国内来说,中央确定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要求。所以对我们国内资源的占用、土地的占用和能源消耗、节能减排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该说是我们国家产业升级适应国际产业变化的一个主动调整,为了促进产业的升级,也为了促进加工贸易的升级,所以采取了这个措施。 

    [何力]我非常赞成王司长的说法。事实上,加工贸易从大力招商引资开始、门槛比较低的情况下,经过2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1999年的调整和这次调整,我认为这两次大的调整,形势背景和目的有所不同。1999年的调整,更多是从规范加工贸易的管理,大家可能记忆犹新的就是1998年召开了一次大型高层次的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规范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严防死守打击走私,应该说是这是它的目的。

    而这次是在我们国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在“十一五”规划这种大背景下,主动的适应国际国内形势背景,特别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发展这样一种背景下提出来的,目的也不一样。所以我觉得这次更多的是从今后加工贸易乃至整个贸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角度考虑问题的。

    [网友 保障有力]本次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今后是否还会出台政策进行跟进?

    [王琴华]1999年也有一部分实行了保证金台账实转,当时的目的主要是那些不便监管的,换句话说容易发生走私的,当时的目的确实是这样。这次不一样,这次的目的是为了优化我们国家的出口商品结构,体现了对不同商品分类管理的思路。也就是对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出口产品是不希望出口过快增长的,因为过快增长容易引起贸易摩擦,不利于节能环保,而且也不利于我们加快转型升级。

    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为了优化结构,是从这个角度考虑的。同时之所以给东、中、西部设置不同的政策,也体现了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思路。应该说这次限制类目录以及它的管理方法变动,应该说是这两个目的,是从优化产品结构和优化地域结构两方面考虑的。

    [主持人]会不会有进一步的政策跟进?

   [王琴华]从目前来看,我们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和限制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或者不鼓励的政策,但是因为我们产业结构的关系,出口还是大幅增长,顺差也是大幅度增加。从宏观上,给国家的宏观调控带来一定难度。加工贸易政策根据总体要求,沿着刚才说的三方面思路,还会做一些调整,但是这个调整是适度的、循序渐进的一种调整办法。当然,希望这些企业能够认识到这种发展趋势,主动的来调整,这样会感觉受到的压力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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