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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证金和风险担保金不会双重征收缴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09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8月9日下午3时,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和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何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调整相关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就差一点]如果企业在公告发布之前获得外贸经营权,但一直没有做加工贸易,在公告生效后开始做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企业缴纳税款50%的台帐保证金后是否还需要缴纳风险保证金?

    [何力]征收台帐保证金和风险担保金,都是对企业的信誉管理和税收保全的一种考虑,所以目的是一致的,不会存在双重征收缴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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