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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下午好,各位网友,欢迎点击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今年7月,中央综治委部署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今天下午,我们特别邀请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武冬立先生来到演播室,就“维护农村治安,服务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与网民进行交流。武局长,欢迎您。 [2007-08-22 14:29:23]
[武冬立]您好,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有机会通过中国政府网和大家就农村治安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2007-08-22 14:30:20]
[主持人]武局长,在回答网民提问之前,我想先请教您几个问题。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上处于什么状况? [2007-08-22 14:31:31]
[武冬立]农村社会治安是全国社会治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治安大局保持稳定。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特别是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村形势总体上很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社会治安同样保持了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所立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刑事案件与2005年基本持平,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放火、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分别下降了25.2%、13.3%、14.8%和5.2%。今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发生的刑事案件继续保持稳中有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治安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农村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治安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 [2007-08-22 14:32:19]
[网友 新农村建设]您能不能介绍一下目前农村突出的治安问题主要有哪些? [2007-08-22 14:34:36]
[武冬立]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情况差别很大,反映在农村治安问题上,不同的地区也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有的农村地痞、村霸、市霸、水霸、菜霸等流氓恶势力横行乡里,为害一方;有的地方盗窃、抢劫、抢夺,特别是盗窃牲畜、农机具、电力通讯设施等侵财犯罪比较突出;有的地方涉及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的案件时有发生,造成的后果严重;有的地方 "黑窑主"、"黑工头"等拐骗、强迫农民工甚至未成年人劳动,以及侵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接连发生,性质十分恶劣;有的地方爆炸案件、事故仍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危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而且直接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2007-08-22 14:36:48]
[主持人]我们知道,我国农村地区占国土面积和农民占总人口的比重都很大,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基础地位,那么我们应当怎样看待农村社会治安问题? [2007-08-22 14:39:43]
[武冬立]我国有60多万个行政村、300多万个自然村,有9亿多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和谐稳定是农村发展的基础,也是全国和谐稳定的基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来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从维护全国社会稳定来看,没有农村的治安稳定,就不可能有全国的治安稳定。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公安机关始终把维护农村治安稳定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近期,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工作,目的就是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为重点,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新农村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农村治安状况的全面好转,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07-08-22 14:40:38]
[主持人]这次排查整治行动主要有哪些措施? [2007-08-22 14:44:34]
[武冬立]这次排查整治,是中央综治委部署,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一项综合性治安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面很广。公安机关主要组织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本地农村治安状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确定一批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突出治安问题和负案在逃人员、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二是结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地区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对那些村霸、水霸、菜霸等流氓恶势力要重拳出击,坚决铲除。公安部要求,各省、市级公安机关都要挂牌督办一批大案,限期破案。三是大力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对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出租屋、小旅店、小洗浴、歌舞厅、网吧等场所,对治安秩序混乱的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和案件事故多发路段,对炸药、雷管和剧毒等危险物品等都要重点加强管理。四是深入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大力加强农村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能力。五是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007-08-22 14:45:12]
[主持人]好,武局长,现在已经有许多网友在发帖子了,让我们先来回答网民的提问。 [2007-08-22 14:49:53]
[网友 饼子和饺子]去年,俺们村有人开着小货车过来卖玉米种子,吆喝着说是啥优质品种,亩产高、成色好,不少人信了就买了,结果到秋天颗粒无收,大伙想找人论理都不知上哪儿找去,真是缺德!这种事情俺们能找公安局报案吗? [2007-08-22 14:50:52]
[武冬立]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是公安机关参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职责。对这项工作,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公安部每年都与农业部等有关部门一道,对当年的打假重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并建立农资打假部际协作会议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协商对策,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打击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2005年至2006年,公安机关与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破获此类刑事案件130余起,抓获涉案人员280余人,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逾千万元。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活动,也是这次排查整治的一项工作重点。只要是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假劣农资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一定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这位网友所说的情况,已经涉嫌犯罪,完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007-08-22 14:51:55]
[网友]在我们这里,一些人打着各种名义四处推销"六合彩",引诱不少人梦想"一夜暴富",但结果好多人的多年积蓄化为乌有,有的被害的倾家荡产,太可怜了!公安机关能不能管一管,帮帮他们。其实,农村的生活很安静,而那里也是缺乏保护的地方。农民的想法也很简单,希望能给他们一片安静的天地。 [2007-08-22 14:55:55]
[武冬立]这位网友谈到的问题前几年在一些地方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六合彩”实际上是一种非法彩票赌博行为。在我国,除了国家批准发行的体育彩票、福利彩票之外,任何组织、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彩票都是非法的。对六合彩等赌博问题,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多次会同中央综治委和财政部、体育总局、民政部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自2003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六合彩赌博案件7.6万余起,捣毁六合彩赌博窝点2.2万余个,抓获庄家、赌头1.8万余人。经过持续不断地打击,一些地方六合彩赌博活动一度泛滥的局面得到明显改观,六合彩赌博活动已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活动区域大面积萎缩。针对当前部分地区赌博活动有所抬头的状况,公安部于今年7月又发出通知,再次部署各地深入开展禁赌工作,严厉打击包括六合彩赌博活动在内的各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除了依法打击之外,我们认为,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要实行综合治理,包括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因此,希望广大群众能够彻底认清六合彩等赌博活动的危害性,一旦发现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做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我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抵制,六合彩等赌博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彻底解决。 [2007-08-22 14:57:13]
[网友 流水男一号 ]我是四川的,我们这儿很多农村地区地处偏僻,离派出所很远,如果有什么事情警察到这里会非常慢的,我们办事也很不方便。刚才您提到的"农村警务战略",听说是在我们村子里设警务室,真是太好了!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 [2007-08-22 15:01:16]
[武冬立]为了适应我国社区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实施了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要求在城市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配置社区民警,在农村以一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一个警务区、配置驻村民警,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实现形式,通过把我们的派出所、警务室设到社区、建到村屯,目的就是要让广大民警天天融汇到人民群众之中去,“近距离”地防范犯罪,“零距离”地服务群众,第一时间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让群众时刻感受到民警就在身边,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由于公安机关的警力十分有限,现在还只能在县城镇、城郊结合部、尚未设立派出所的乡镇和经济相对发达、人口较为集中、治安情况复杂的行政村设立警务室。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千方百计为农村派出所增加警力,争取进一步扩大警务室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报警求助和办事。 [2007-08-22 15:02:39]
[主持人]目前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进展情况如何?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2007-08-22 15:06:38]
[武冬立]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建立社区和农村警务室14.5万个,配备社区和驻村民警22万名,其中,已建立了农村警务室8万多个,配备驻村民警9万名。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密切了警民关系,促进了农村治安改善,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全国发生在居民区的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案件呈下降趋势,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9%、17.3%,这与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实施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公安机关将坚定不移地把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深入实施下去。 [2007-08-22 15:07:24]
[网友 稠李]听说有的国家枪支可以买卖,对社会是很危险的,常常发生枪击事件。我们国家对枪支实行严管很好,但听说一些农村还有人造枪、卖枪,公安机关掌握这些情况吗? [2007-08-22 15:09:36]
[武冬立]众所周知,枪支属于一种特殊的管制物品,对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极大。我国历来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的方针,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对枪支制造、销售、配备、携带、使用、运输等环节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任何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持有、私藏。前些年,在我国个别地方特别是一些贫困的农村地区,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铤而走险,地下非法从事制造、买卖枪支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严重隐患。 [2007-08-22 15:10:35]
[武冬立]公安机关对涉枪问题一直高度重视,持续不断地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枪支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制贩枪支问题得到了基本遏制,流散社会的枪支明显减少。自2003年以来,全国发生的持枪犯罪案件逐年下降,年均下降8.8%。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非法制枪、贩枪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彻底消除。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继续保持对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共同编织打击涉枪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 [2007-08-22 15:10:53]
[网友]我们老家野兔、野猪等害兽较多,经常毁坏庄稼,一些农民想方设法买火药枪赶害兽,但是后来都被公安局没收了,说是违法的,那么有什么合法的渠道可以买到这类枪支吗?毕竟是保护生产的需要呀! [2007-08-22 15:15:07]
[武冬立]农村地区的野兔、野猪等野生动物增多,说明我国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当然,一些地方特别是山区和部分丘陵地区野生动物大量增加,损坏农作物、侵害家禽、家畜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但是必须明确的是,根据《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农民个人购买火药枪的做法是不允许的,不但要没收非法购买的枪支,严重的还要依法处理。为了切实解决农村地区防兽害的问题,公安部正在依法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总的思路是,会同林业部、农业部等部门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对林区、牧区、大山区等兽害严重的地区,依法经过批准,可以配置少量猎枪用于预防兽害,做到既要有效管制枪支,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又要千方百计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2007-08-22 15:16:32]
[网友 现在猪都急着见上帝]我们两口子都在外地打工,孩子带着不方便,留在家里又没人管,我们总担心他受别人欺负,还担心他跟人学坏了,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村里有不少,能不能找派出所重点关照一下? [2007-08-22 15:19:45]
[武冬立]这个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农村留守儿童是目前农村进城打工夫妇普遍面临的一个大难题。可怜天下父母心!对这位网友的心情,我十分理解,也深有同感。据估算,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达2000多万人,并且还在不断增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比如,结合派出所特别是社区和驻村民警的日常工作,全面摸清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底数,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有关情况,为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奠定基础;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留守青少年的帮教措施,等等。 [2007-08-22 15:20:12]
[武冬立]一些地方在工作中探索出了不少好的做法,如四川省广安市公安机关建立了专门面向留守儿童的“三查、四有、五定期”工作机制,把管理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到家;福建、湖南、江西等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招募“代理家长”、“亲情结对”等公益活动,安徽建立了留守儿童“托管之家”;山东、河南、甘肃等地则利用“家长学校”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宁夏则为留守儿童建起了“心理健康档案”;湖南、浙江等省探索建立留守儿童登记档案和签订共管协议制度,督促相关各方履行监管责任;等等。这些做法各具特色,效果很好。 [2007-08-22 15:20:32]
[武冬立]随着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日益突出,公安机关的工作力度还将不断加大。今年5月,公安部同全国妇联等部门一起,部署开展了“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在这次农村治安排查整治工作中,公安部明确要求,凡是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案件,不管案件大小,都要高度重视,及时侦破,依法严厉打击。今后,公安机关一定继续努力,不断提高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共享蓝天”创造条件。 [2007-08-22 15:30:35]
[主持人]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就是一些不法人员拐骗农村小孩到处流浪乞讨,令人担心的是这些孩子将来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请问武局长,公安机关对这类问题有什么做法呢? [2007-08-22 15:31:57]
[武冬立]正如主持人所说,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不仅妨害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形象,而且极大的损害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性质十分恶劣。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始终是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但由于此类行为成因比较复杂,在打击和防范上有一定的难度,以至于有的地方这种情况一度比较突出。为切实加大打击力度,2006年底,公安部会同中央综治委、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出专门部署,自2006年12月至今年8月联合开展了打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和强迫、诱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查处此类案件3600余起,铲除犯罪团伙320余个,解救未成年人4200余人。 [2007-08-22 15:32:29]
[网友]我是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父母为供养我上大学也曾到城市打工,过得非常艰难,在城市生存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时还被老板拖欠工资。请问您,公安机关能为农民工多提供一些帮助吗?谢谢! [2007-08-22 15:33:40]
[武冬立]你能体会到父母的艰辛,说明你是个孝顺的孩子。这些年,大量的农民工朋友们为国家经济发展特别是城市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最大限度地为他们提供帮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方面,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 [2007-08-22 15:34:46]
[武冬立]首先是认真受理农民工的报警求助,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从2002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案(事)件70余万起。公安机关还积极配合劳动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工作,进行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治10万余次,取缔非法中介1.6万余家,查处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85万余起,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30亿元。在这次农村治安排查整治工作中,公安机关又把依法打击“黑工头”、“黑窑主”、“黑中介”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了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技能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共青团、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深入开展了“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活动,各地共建立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3200余所,向3000余万人次的进城务工青年传授了城市生活常识、文明知识和维权知识。 [2007-08-22 15:35:47]
[武冬立]再有,就是积极出台和落实政策,因地制宜地逐步解决一部分有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落户问题,为他们融入城市生活创造条件。根据国务院2006年下发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不少城市放宽了农民工落户条件,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解决了落户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还积极推出便民利民措施,不少地方春节期间都为返乡农民工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二代证,有的地方还派出民警到本地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为他们办证,受到农民工兄弟的一致欢迎。今后,我们还将在此基础上不断推出新的举措。我相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完善,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作、生活条件一定能够得到更大的改善! [2007-08-22 15:36:58]
[网友 凤凰桥塌了]我是安徽的,一直在北京打工,回老家一趟花不少钱,还耽误工作。现在我需要办理新版身份证,听说有的地方公安局来人给工友办身份证,能不能让我们老家也来个人?要不然我过年回家办,能托家里人领证吗? [2007-08-22 15:37:43]
[武冬立]考虑到一些长期外出人员不便回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问题,公安部规定,长期外出人员所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尚未到期的,可以继续使用,待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时再换领二代证。刚才说到,一些地方因地制宜地出台了一些便民利民措施,如长期外出人员在外居住较为集中且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有一定困难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组织专人前往外出人员居住地集中办理人像采集和换证手续。目前,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等省、市的部分地区公安机关已经采取了这样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需要说明的是,此举是一项便民服务措施,公安机关为此要额外投入一定的警力和经费,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够做到的。如果你们老家在北京打工人数的确比较多、比较集中,我认为你们可以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积极反映你们的困难。关于领证问题,去年公安部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不便领证的办证人可以将身份证领取凭证交家人或亲属,由他们按照规定代为领取。 [2007-08-22 15:38:21]
[网友]我从报纸上看到,7月4日,辽宁省本溪县一个镇上,发生了炸药自燃爆炸事故,炸死了20多人。请问,炸药怎么会自燃爆炸?公安对此有办法管吗? [2007-08-22 15:39:04]
[武冬立]据公安机关调查,辽宁本溪发生自燃爆炸事故的是私炒炸药,教训十分沉痛。私炒、私藏炸药本身就严重违法,同时由于技术比较落后,又添加了违禁化学物品,私炒炸药的性能极不稳定,无论是炒制、储存、运输还是使用,各个环节都是十分危险的。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认识到这一点。近几年,治理私炒炸药一直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重点。各地公安机关以各类矿区为重点,坚持严查、严管、严控、严打多管齐下,端掉了一大批私制私藏炸药的窝点,收缴销毁了一大批私炒炸药,从严追究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针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公安机关还积极会同国防科工委等部门,从技术上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前些年相比,全国包括因私炒私藏炸药引发在内的爆炸事故、案件已经明显减少。实践证明,治理私炒炸药等涉爆问题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在近几年的整治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普遍设立了举报电话,群众主动上缴大量持有的爆炸物品,举报了许多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这是治爆缉枪工作的一条十分重要的成功经验。希望广大群众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安机关的工作。 [2007-08-22 15:40:06]
[网友 海绵宝宝胖大星]现在农村盖房、修路、修水利常常要放炮炸石头,需要用炸药、雷管,但是听说个人根本就买不到,我们急需使用该怎么办呢? [2007-08-22 15:40:38]
[武冬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民爆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购买民爆物品必须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提出购买申请时,需要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等材料。而在现实情况中,一些群众为解决盖房、修路、修水利放炮炸石头的需求想购买少量的炸药、雷管,往往由于个人提供不了上述材料,因此申请不到《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为切实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大部分地方公安机关批准在乡镇设立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爆破服务,这样做既能保证施工安全,又基本上满足了社会需求。因此,群众因建筑、生产需要爆破施工的,应当委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提供爆破服务。 [2007-08-22 15:41:26]
[网友 迷人的章鱼哥哥]我在油田企业工作,目前一些农村在石油输油管道上打孔偷油的情况比较严重,对石油安全和油田企业危害很大。我们知道这几年公安机关一直在严厉打击这种违法犯罪活动,但问题很难根治,下一步能不能采取一些更好的办法? [2007-08-22 15:42:32]
[武冬立]近年来一些地方打孔盗油、开井放油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确一度比较严重,危害很大。公安部对此十分重视,会同有关部门专门成立了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连续6年组织开展了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中石油和中石化所属企业被打孔盗油次数连续5年呈现下降趋势。2006年,中石油所属企业被打孔盗油和开井放油次数分别比上年下降了20.6%和25.9%,中石化系统涉油刑事案件下降了20.2%,西气东输、陕京二线、兰成渝等长输管道基本实现了“零打孔”。今年,这项工作的力度还在不断加大,我们提出了“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对挂牌督办的涉油刑事案件必须侦破,对挂牌整治的非法涉油厂点必须取缔,对挂牌整治的占压输油气管道违章建筑物必须清除。石油企业普遍反映,目前是近几年来整治力度最大、油区治安秩序最好、油地关系最为融洽的时期。 [2007-08-22 15:43:23]
[武冬立]正如这位网友所说,要根治打孔盗油等问题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建立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创建“平安油区”活动,加强企地联建、警企联动机制建设,实现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2007-08-22 15:43:57]
[网友 桑棵草原的梅朵]在农村,一些人大肆盗割电缆,造成供电、通信中断,公安机关能严打一下吗? [2007-08-22 15:44:29]
[武冬立]盗割电缆,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盗窃活动,造成的危害后果十分严重,一直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今年6月,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做出部署,从今年6月开始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简称“三电”专项斗争。此次“三电”专项斗争中,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未破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逐一梳理;对重大案件,要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同时,以贯彻实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理整治“三电”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堵住不法分子的销赃渠道。为切实提高防范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的能力,公安机关还将加强对“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三电”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出租房、闲置房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加强案件多发线路、时段的巡逻防控,确保“三电”设施的安全。 [2007-08-22 15:45:54]
[网友]前几年,我们这里小偷小摸很多,有好几户人家被小偷偷个精光,有的人家牛都被牵走了,实在是令人气愤!有的小偷虽然抓到了,但是要钱就是没有,早被他们花光了。后来,政府想了许多办法,组织护村队在村子里巡逻,小偷都不敢来了,村民的日子也好过了。这样的好事,我也愿意出一分力! [2007-08-22 15:47:13]
[武冬立]这位网友说得对!要实现农村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关键还是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所谓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就是不仅要对各种严重犯罪活动予以狠狠打击,更要大力加强治安管理、防范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让走在违法犯罪边缘的人不想作案、不敢作案,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所谓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就是要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始终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也是政治优势。近年来,各地党委、政府正在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平安乡镇、平安村寨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正在逐步得到加强,2002年到2006年,全国发生的入室盗窃、入室抢劫年均下降5.6%、9.3%。 [2007-08-22 15:47:57]
[武冬立]现在,有许多农村群防群治工作搞得很活跃,通过建立健全治保会等基层组织,组织治安积极分子开展治安巡逻,采取联户联防、村际联防等有效形式搞好防范工作,形成了“乡乡有组织、村村有队伍、户户有人看”的大好局面。有的采取粉刷宣传标语、借助农村“大喇叭”、组织文艺宣传队等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的地方推广“防盗铃”等物防措施,有条件的还推广了简易的电子监控等技防设施,效果都很好。公安机关在实施农村警务战略中,把防范工作和群众工作作为驻村民警的重要职责,广大民警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和发动群众共同搞好防范,工作搞得有声有色,涌现出了王江、赵春松等一大批深受群众喜爱的“庄户警察”。 [2007-08-22 15:48:30]
[武冬立]我们常说,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只要警民携手,万众一心,农村治安就一定能够搞得更好。真诚欢迎广大农民朋友和这位网友一样,积极参与到治安防范工作中来,共同建设、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2007-08-22 15:49:04]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的访谈到这就要告一段落了。感谢武局长的光临,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谢谢大家。 [2007-08-22 15:49:56]
[武冬立]感谢广大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再见! [2007-08-22 15: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