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辽宁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发出 《关于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集中行动的通知》,全面部署我省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集中行动。
今年以来,辽宁省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1件,涉案金额1089.5万元,罚没款445.5万元,取缔了打着“贵州宏跃”、“本溪中绿”、“黑龙江参美天赐康”等旗号的传销组织活动场所958个,驱散遣返传销人员23542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但是,我省部分地区传销活动依然猖獗。
据悉,此次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集中行动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结束。此次集中行动以“抓头目,摧网络”为目标,依法严厉打击“拉人头”式传销以及通过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彻底摧毁传销在我省境内的组织网络,有效遏制传销的蔓延势头。打击的重点包括:跨地域、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策划者和幕后操纵者;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强行洗脑、限制人身自由的组织者和实际控制者;采用胁迫、暴力等手段,强制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实施者;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策划者、组织者;服务器的控制者、操纵者;因传销活动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煽动者、组织者,以及各种形式的传销组织网络。(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