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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强古籍保护工作意见出台明确古籍保护目标和任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2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3月2日下午15时,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为加强古籍保护工作,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请谈谈文件的主要内容? 

    [周和平]这个《意见》针对性很强,我谈一下背景。根据古籍保护面临的严重形势,去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和陈至立同志做了重要批示,要求组织做好古籍的抢救保护工作。这是新一代领导集体对古籍保护作出的重要举措。在这一背景下,文化部和有关方面协调,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上报国务院,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正式出台。《意见》确定古籍保护的工作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确定了对古籍保护的总体目标和任务。

    要求了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全面开展我们国家古籍的普查登记工作。

   第二,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制度,其中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为标志健全保护制度。

   第三,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规定拥有一定数量、一定质量的古籍收藏单位将列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使大家引起重视。

   第四,培养一批较高水平的保护人员。

   第五,有计划地开展对古籍的修复工作。这是文件的主要内容。由国务院部署,开展我们国家的古籍保护工作,这在新中国还是第一次。应该说,大面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这项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