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4日15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田为勇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流域限批,保护生命之水”与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友 YYYYY 问:重点污染水域"流域限批"对于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治水机制有什么作用?
[田为勇]流域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解决流域污染问题需要流域各地区之间,政府各有关部门之间紧密配合,整体综合治理。面对严峻的水环境形势,"流域限批"政策的实施,对于尽快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污染防治机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调动流域各级政府站在流域整体的高度积极开展污染治理,无疑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但这也是一时的行政手段,必须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法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着流域水环境保护机制的建立完善和水环境保护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消除目前水环境管理上"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造成的职责权限制约和利益本位弊端,环保部门必须坚定地履行环境保护和监管的职责,各相关部门必须在水资源配置和项目开发上慎重考虑、科学规划、严格审批,在污染防治上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各尽其责,共同做好流域水环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