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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限批地区对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进行清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04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9月4日15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田为勇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流域限批,保护生命之水”与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和相关文件是环境违法企业的护身符,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这个问题更为突出。网友“流域限批”问:如何清理取缔这些土政策?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田为勇]国家非常重视这个问题,特别是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定以后,从中央开始对这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精神,结合国务院七部门《关于印发<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作部署,监察部和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监办发〔2007〕3号),清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有关招商引资、优化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从源头上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6市2县5区地方政府共清理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或文件112件,其中,周口市在2003年以来的76份文件中清理出11份,各区县修订文件45个,废止5个,同时对372家“挂牌保护”企业实施了摘牌。巢湖市废止了限制环保执法检查的1个文件。巴彦淖尔市清理了28个文件。渭南市清理了13个文件。邯郸市委市政府废止了《关于支持邯郸市50强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邯字〔2007〕33号)。芜湖市清理了6个违反环保法规的“土政策”,《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十条第七项的修改意见,已报省人大被列入修改议题。目前,各地正在按照两部门通知要求进行清理,监察部和我局将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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