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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系统只客观记录履约行为 不作"是否恶意"的判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07年9月11日13时30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sdjn1]不良信用信息保存时间是多长?

    [邵伏军]负面信息在国外一般保存七年,破产记录一般是十年,我们现在还正在研究、制定信贷征信管理的有关法规,这一点将会在法规里面明确,但是目前还正在研究。

    [网友 普通百姓]我个人信用报告上有不良记录,我该怎么办? 

    [邵伏军]首先,信用报告是客观记录信用行为,不作“良”与“不良”的评价。对于因违约造成的负面记录,要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经查,是商业银行把数据报错了,应该由商业银行负责修改,征信中心本身是没有权利修改数据的。

    如果信息本身是正确的,但是原因在商业银行,也就是说由于非本人的原因引起的问题,比如说,他的身份证确实是被别人冒领或者冒用了,一经法院判决,那么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删除。如果是其他情况,个人可以加注声明。如果确实是由于本人原因造成逾期,即使是后来偿还了,记录仍然保持在他的信用报告中,不能删除。

    [网友 ycrh1]非恶意不良信用记录,多长时间能取消?

    [邵伏军]征信系统只是客观地记录你的履约行为,不判断是恶意还是非恶意,只是进行客观记录。是否恶意,由信用报告的使用者自主判断,这里要讲明一点,按时还款是每一个借款人的义务,如果因为出差等原因,无法按时还款,应在出差前妥善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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