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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签约形式确定各级政府推进文化共享工程的责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8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9月18日14时30分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山东省文化厅厅长杜昌文和安徽省太湖县图书馆馆长曾玉琴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关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不懂就问]9月17日,文化部举办了文化共享工程签约会,在签约会上签订的《2007-2010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责任书》,对各地政府的相关责任进行了哪些约定?对于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周和平]刚才咱们也谈到了一个总体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力度推进,所以我们就采用签约的形式确定各级政府的责任。作为文化部,我首先说一下我们自己的责任,一是组织协调各地政府开展文化共享工程的网络建设;二就是负责落实钱,特别是落实中央支持中西部建设共享工程的专项资金;三是制定技术标准,网络建设、资源建设等标准;四是会同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中央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督促验收各地的建设情况,并对共享工程建设比较好的地方进行总结表彰。 

    对地方政府也提出了相应责任的要求,一是在2010年以前按照中央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县、乡、村三级基础网络建设,实现基层全覆盖;二是负责落实本地区承担的资金,因为我们是分级管理,除了中央拿25个亿,地方也有配套资金,这由地方政府负责落实;三是根据规划建设基层服务点,达到建设的标准;四是搞好服务,使这些已经建成的点能够很好地为群众服务;五是加强对工程的管理、资金的管理、服务网络的管理等等。签订这么一个文本,责任明确了就比较好去评判、督促、验收,能够确保这个工程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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