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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将做好工作防止就业歧视保证就业公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09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10月9日15时,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就业促进法》及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情况。 

    [网友 道路曲折]《就业促进法》对就业歧视作了明确的禁止规定,那么政府部门将采取那些措施防止就业歧视现象的发生?将法律相关落实的实处? 

    [张小建]法律在公平就业、防止就业歧视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了能够使这些规定落到实处,我们已经在法律的实施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了劳动法和配套法规的宣传和贯彻,监督指导用工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公平就业的规定,防止招聘中的歧视行为。还有就是通过开展对农民工“春风行动”加强对劳动市场清理整顿力度,对劳动市场就业歧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劳动保障等四个部门对黑中介行为等进行集中整顿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次法律中明确提出几方面防止就业歧视和保证就业公平的要求。下一步我们打算从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结合《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修订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出台新的配套法规,使法律上原则性的规定能够更加的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比如刚才讲到的招工行为中、招工广告中会出现一些有明显歧视行为的东西,我们就要指导各地对用人单位进行规范。再比如在招用妇女的过程中,有的人说我这个岗位就不能招用妇女,那我们要明确什么样的岗位不能招收,什么岗位确实是不适合妇女的,比如水下作业,比如有碍妇女身心健康的,比如矿山、井下、高空等,你要标志出哪些行业不适合妇女,其他行业就必须招收妇女,像这样具体化的东西我们都要落实到位。同时,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公平竞争,为劳动者公平就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要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如果在法律执行后出现了明显的就业歧视和违反《就业促进法》中相关规定的行为,要按法律中的罚则进行处理和惩罚。同时,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的招聘行为进行规范。

    三,按照《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对市场就业中困难群体给予援助。困难群体的援助是不是对别的群体不公平呢?其实不是的,因为他已经处在弱势的地位,在竞争中处在很困难的境地,帮助他们实际上也是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全社会的平等观念,宣传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劳动者权利,依法公平地解决就业方面问题,招聘方面的问题,进行招聘、用工的问题。如果全社会大家的法律观念都形成了的话就有助于整个公平就业环境的形成。在社会上如果出现了个别的就业歧视的行为,也有利于大家共同来纠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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