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互动
 
就业促进法规定企业有义务增加就业岗位和培训职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09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10月9日15时,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就业促进法》及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情况。  

    [网友 道路曲折]《就业促进法》对企业有没有约束力,在促进就业中企业及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什么义务?

    [张小建]《就业促进法》对企业也有明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国家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来增加就业岗位。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有这种对就业有利的措施国家都会给予相应的鼓励;

    二,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三,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给你用人自主权,你用人自主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什么时候招工,招收工人的条件,招收多少工人完全由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来决定,但是同时企业在使用这些劳动者的时候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比如刚才讲到的招工的时候不能出现歧视,用的时候也不能出现拖欠工资、降低劳动条件、甚至加班加点不付工资等违反劳动法律的情况;

    四,要求企业在职工教育方面要承担培训自己在职职工的责任,为了保证承担这方面的责任要提取相应的职工教育费。也就是说你在促进就业方面增加就业岗位受到政府的支持,你行使用人自主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你又要按照法律的要求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还要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取职工教育费来承担提供职工培训的教育责任。主要是规定企业这四个方面的义务。      

    点击进入本次访谈>>>>>>>>>>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