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0日15时,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姜万荣、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陈伟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新修订《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贯彻落实情况”与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有网友留言:尽管业主享有监督权,但是其专业知识和经验限制了相关权利的行使。针对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
[姜万荣]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加大宣传力度,使业主对条例有更多的了解;另外是尽快建立相关的制度,通过制度保障条例的实施;三是发挥房地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的作用,组织业主选出水平比较高,懂这方面业务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业主行使这方面的权利;四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多办一些宣传活动,多搞一些咨询活动,提高业主的自我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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