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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并不完全关闭取缔 要从四个方面进行限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8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11月8日15时,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展及成效。 

    [主持人]网友对食品小作坊的治理情况十分关注。有网友问:对遍布全国城乡各地、数目众多的食品小作坊,国家是要全都关闭取缔吗?专项整治要求在年底前食品小作坊要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目前进展如何?

    [蒲长城]小作坊是很有特点的一个问题,这也是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个难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生产食品的企业应该取得市场准入的资格,通过生产许可的审查然后使用QS标志。但是中国很大,中国的消费需求不同,还有一些地方特色的小食品,是由规模比较小,基本上或者比较多的是手工操作的小作坊来加工的。这些食品本身有的可能不需要大企业来做,就是一、两家,就像自己家里包粽子一样,很小的企业就可以。

    那些让企业达到市场准入的高要求,小作坊可能达不到,那么我们就从国情出发,第一首先给小作坊定了性,确定他们只能生产这些产品,但是别的不可以生产,比如乳制品、饮料、罐头不允许小作坊生产;允许他生产以后给他一个条件,承诺书内容很丰富,条件必须符合安全加工的基本条件;人员必须要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就是说你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环境条件和人员得卫生、干净;二是守法经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不能是黑店,哪怕一个人加工也要拿一个个体工商执照;三是不允许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非法的添加剂,不能乱来,非食品原料不能拿来加工食品;还有一个特点的规定就是小作坊产品销售不要超出乡镇这个范围。

    为什么要有这么一个范围呢?就是这些食品是当地老百姓的产品,我到浙江去有一个地方生产的是姑嫂饼,很小,但是很好吃,姑嫂饼就是手工加工的,手工加工出来很好吃,当地老百姓也有需求,这个在小作坊生产是允许的,这个小作坊我也看了,生产条件很好,做得也很干净,这些产品在这么一个范围,限制了它的销售范围,这样可以使大量的、符合生产条件的产品在市场上大量销售,当地群众需要的特色产品也能得到正常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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