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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会造成大规模的乱砍滥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3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11月13日15时,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深化林权改革、促进兴林富民”与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如果发生乱砍滥伐事件,政府会有什么相应的措施?

    [张建龙]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我认为不会出现大规模的乱砍滥伐。为什么呢?有四条理由或者说四个基本判断:

    第一,福建、江西、辽宁省的实践证明,改革不仅没有引发大规模的乱砍滥伐,反而,乱砍滥伐案件大幅度下降。2005年江西省森林案件发生率同比减少了45%,将近减少一半。

    第二,20年来的实践证明,政策越变越好,农民担心政策变的心理应该说已基本消除,更重要的是随着农民生活的改善,砍树也不再是农民生活的急需。

    第三,农民最清楚,怎样才能实现树木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只有在树木的最佳采伐期才会采伐利用。

    第四,我国实行了有效的限额采伐管理制度。近20年来,我国每年的森林采伐量都很好地控制在森林生长量之内。因此,完全可以说,改革不会造成大规模的乱砍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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