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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民得实惠、让农村更和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3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11月13日15时,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深化林权改革、促进兴林富民”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news灵通]林权改革到底会给农民带来什么变化?现在已经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张建龙]最大的是给农民带来实惠。第一,农民得到了经济效益。从现在搞得好一些的省,特别是南方一些省,农民人均收入里有三分之一,甚至是三分之二来源于集体林的收益。在南方的一些地方,过去一根毛竹三五块钱,现在涨到15块钱。还有就是搞点林下经济,我们下去调查,在云南普洱市的一些地方,松脂每户都收入几千块钱,有的是两三万块钱,这使农民实实在在的得到了经济利益。

    第二,农民有事做了。现在农村劳动力普遍过剩,有一身的劲儿,没地方去使。把山林给了老百姓之后,他就会合理安排农村生产经营活动,把林业作为重点经营对象,这样就有事干了。我们去江西搞调查,在外地打工的40多万名农民工返乡务林。

    第三,农村和谐了。原来林权纠纷太多,过去老百姓因为集体林是村组管着,说是集体的,但是具体到哪一棵树,哪儿是我的,谁也说不清。一些村子暗箱操作,很便宜的就把林地承包出去,农民心里憋了一肚子气。现在农民心气顺了。有的林政案件常年打官司都解决不了,通过集体林制度改革,很多都解决了。从给农民带来的实惠看,经济效益是使大家增收了,大家有事做了,还有就是大家的心情愉快了,我觉得这就是给农民带来的最实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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