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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实施林权改革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参与林业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8日   来源:河北日报

    今年是河北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攻坚年,年内将完成明晰集体林产权任务80%以上。为鼓励农民参与林业建设,河北省将实施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让参与林改的农民在林业投资、林木采伐、信息技术服务、林业税费等多方面受益。

    河北省在林权改革中将坚持让利于民,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据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林业投资方面,农民个人或其他经营主体经营的宜林地,可以纳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规划,优先安排造林投资计划;资源按照生态公益林经营的,成林后根据有关规定优先列入森林生态补助范围。在林木采伐方面,人工经济林、人工薪炭林采伐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商品用材林权利人有权自主确定林木的采伐年龄和采伐方式,所需采伐限额由林业部门予以保障,但都要依法办理采伐许可证。

    在社会化服务方面,河北省将鼓励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林业开发提供贴息贷款服务,支持保险公司探索开展森林资源财产保险业务。同时,各级林业部门将积极开展各种林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在林业税费方面,林业部门将调减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采伐销售木材征收育林基金标准由销售收入的12%调减为6%,生产销售干鲜果品免缴育林基金。 (通讯员 彭进友 记者 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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