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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建立相应应急预案体系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0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11月20日15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沈叙建、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张悦、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段红东、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和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李新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糖果果果果]最近,接二连三爆发了好几次突发的关于水的污染事件,比如说松花江,还有太湖,老百姓喝水成为问题。我想请问,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国家有没有针对这种事情建立什么应急机制?类似于sars爆发后建立的卫生安全保障机制等等。《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有没有关于这部分的内容?确保老百姓喝上安全的水。

    [沈叙健]应该说这个体制基本建立了,国务院2006年就发了国家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就包括饮用水。

    [李新民]应急体系实际上已经建立起来了,如果说有多完善,还得在发展当中解决。应该说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个体系是在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国家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下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预案已经全部编制完成。在2007年初,国家环保总局编报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这个手册制定了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指南。全国省级政府也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水环境、大气环境专项预案。初步统计,各地已经制定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达到3500多件,其中饮用水水源安全是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的重点。

    第二,根据预案开展了一些预案的演练工作。比如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开展了以江苏芜湖水污染为背景,以跨地区协调组织能力的演练。2004年开展了多次以远程监控指挥目的应急演练,并且取得了一定效果,受到各界好评。有关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20省市自治区开展了以水环境、大气环境、危险化学品事件为背景的预案演练,同时山东、江苏、浙江、陕西、山西这些省结合本省特点举行了多部门联合演练。第三,预案的指导作用开始显现。有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我们总共接报处理环境突发事件261起,其中水污染事件147起,涉及到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53起。在这些应急预案当中,总局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79个。应该说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成。不仅仅是在文字上,而且也实行了演练,这个演练在实际过程中也得到了检验。

    [张悦]建设部的应急预案是这样的,当源水不合格的时候,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尽最大可能保证自来水合格。按照建设部的部署,各个城市都建立了不同等级的城市供水应急机制。建设部也特地下发了关于城市供水系统的应急预案。根据水源条件和环保总局介绍的可能出现的污染信息,我们对水源中123组污染物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就是当水里出现这些污染物的时候,怎么通过自来水处理工艺强化处理,使它符合标准,我们叫应急技术。在松花江出现硝基苯污染的情况下,通过自来水的应急处理,使恢复供水以后的自来水达到了合格优质。同样在太湖水污染事件中,建设部的专家组到现场,和当地政府以及自来水公司一起,针对臭味采取了强化处理技术,在20几个小时里,把臭水变成了合格的自来水。当然,供水部门的应急预案是确保饮用水水质合格,因为最终是直接送给老百姓,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作用,但是如果水源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污染加剧,仅靠自来水的应急还是难以保障饮用水持续安全的。

    [段红东]比如水利部门,首先有一个应急供水调度预案。水利部门干什么?在太湖蓝藻爆发的时候,就是加大引江水的剂量,把太湖水稀释,使水质改善。水利部做这项工作在好几年前就开始了,比如引黄济津,缓解生态恶化的趋势。在应急这块,各部门还有最有利的方面,就是大家共同努力,协调作战,这点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起到很大的作用。对于这种突发性事件,各部门协调的还是非常好的。包括解决今年太湖蓝藻问题,不管是水利部门也好,建设部也好,卫生部也好,环保总局也好,对这类突发性事件大家都是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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