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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12月25日20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巡视员罗国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我在4楼]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关键是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请问有关部门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准备怎么具体落实?网友“自己作主啊”:这下可有盼头了!以前搞调控都是每个部门自己搞,顾头不顾尾,谁也不管谁。这次有了联动机制,互相制约,谁出了问题谁负责。请问领导,这个联动机制是怎么建立,怎么运转啊,能真的起作用吗?

    [罗国三]为了把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国办《通知》明确了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而且对联动机制的主要框架政策进行了明确。联动机制是针对三种不同的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设计的,我不再重复文件的具体内容。

    第一,对于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它的程序和投改以前没有太大的改变,还是由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建议书作为龙头,然后延伸它的程序。项目建议书可以把它比喻为项目的准生证,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各自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部门的管理职能。只有在完成了法律规定的最后环节,才符合了新开工的条件。 

    第二,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这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就有区别了,按照核准制的设计,它是相对后置的。在企业向政府有关核准部门、核准机关提出核准之前必须自行主动办理相关手续,这里主要包括城乡规划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评审批文件等。这里需要做一个解释,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环保部门对过去的规定做了比较大的调整,就是在申请核准之前要完成环评文件的审批手续,这个环评文件包括不同的类型。在完成预审的手续以后,经过核准机关的核准。核准之后还要办理法律规定的其他手续,这个就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一样,也要完成法律规定的最后那道程序才能认为它符合新开工项目的条件。

    第三,备案制。它的特点就是发展改革部门的管理只有一道,但是前置的。要先办理备案手续,才能再去办理其他手续。备案制是很简要的一道程序,所以也不需要企业有更多的投入和花很长的时间。国办《通知》就是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把各个环节给串起来,这样就有了一个秩序,在管理上形成一个联动机制。国办《通知》明确要求,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等机制,要对新开工项目管理及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交流和检查,不断完善管理办法。联动机制主要是部门之间建立的,还有很重要一点就是加强监督检查。举个例子,比如发展改革部门和统计部门有一个定期核查机制,把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管理档案的投资意向信息和统计部门的建设实施信息进行核对,这里面就会发现一些对不上的项目,这是一种检查。还有一种检查就是社会公众监督,公众可以到网上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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