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互动
 
各级财政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 2006年达345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6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12月26日15时,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和余功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财政支持完善社保制度,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承认和默认]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通过媒体了解到了一些政府就业的政策措施,请问财政部作为管钱的单位,在促进就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由明春]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确实负有很重要的职责。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工作高度重视。我们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是三句话: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制定符合就业方针要求的政策,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体系。促进就业的重点应该是在就业困难群体,比如说下岗失业人员、年龄相对偏大、劳动技能偏低人员,促进这些人员能够自食其力,尽快走上工作岗位。

    目前财政方面的就业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1.对符合条件的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者,以及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职工,给予相应税费减免优惠政策。2.对符合条件的自谋职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由财政提供担保与贴息。3.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4.对所有下岗失业人员以及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加大了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 

    第二,加大就业资金的投入。2003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增加就业资金投入,由2003年的将近100亿增加到2006年的345亿。其中中央财政投入由2003年的40多亿增加到2006年的230多亿。除了这方面的投入以外,各级财政部门还设立了专项资金,比如说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2006年,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了40亿。同时实行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阳光培训工程,主要是提高农民进城务工的转移就业能力。2004年到2006年,中央安排阳光工程补助资金大概是12亿元。同时国家还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的资助政策,目的就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点击进入本次访谈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