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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帮助网友分析现行年休假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介绍《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和主要意见吸收情况,引导广大网友正确解读《条例》,2007年12月28日15时,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与网民在线交流。
  欢迎网民踊跃提问,积极参与![点击提问]
主 题: 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时 间: 2007年12月28日(星期五)15时
嘉 宾: 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 李建
访谈摘要  >>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充分吸收网民和公众的意见
·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将不再享受年休假
· 职工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不冲抵带薪年休假
· 工作岗位变更、调整不会影响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
· 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必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关立法工作力度会越来越大
· 国家对于高温、高压等岗位职工已制定保护和福利措施
· 明确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职责保障带薪年休假制度顺利实施
· 条例适用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单位
· 企业可在法定制度基础上给予职工更多休假福利
· 有关部门正制定办法明确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基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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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宣布访谈结束
李建在访谈中
李建在中国政府网访谈室留影
李建在回答网友提问
访谈现场
嘉宾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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