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8日15时,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江山每人]《条例》中规定“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的“日工资收入”包括奖金、津贴、补助等内容吗?
[李建]这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这个问题应该说对于怎么计算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补偿很重要,也是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都很关心的问题。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这样说,咱们现在企业的工资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是两套,有一些不同,两方面的构成有些不同,对于工资构成的内容需要分别作出规定,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是一套,企业是一套。
对于这个问题,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根据《条例》的要求,正在分别制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实施办法,在那里边将会做具体的规定。当两个部门的实施办法公布之后,无论是企业也好,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也好,就可以对号入座了,到时候问题就比较清楚了。我在这儿就不具体说了,到时候大家看那两个部门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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