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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长城现场接受网民投诉 表示将对此事继续关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3月15日上午9时30分,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就品质生活、和谐消费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民:请问蒲局长:通过“QS”认证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且给人造成生命危险,你们怎样处理?请问蒲局长:通过“QS”认证的食品出现以次充好并给人的生命造成威险的情况,你们怎样处理生产单位?我宝宝就在生产许可证编号是QS429112010071的旺仔小馒头里吃出一个大木屑被卡.幸亏抢救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此事在两个月前我就在网上投诉了,可到现在没给结果,希望你能重视此事,还消费者一个真正的“QS”食品。

    [蒲长城]取得“QS”标志,取得市场准入的企业不表明他们的产品永远不会有问题,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你必须要符合我们生产必备条件的审查,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不出问题的产品。那么,在生产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因为工艺控制问题、原材料变化、质量控制体系或者其他方面把关不严,企业做不好产品,产品有可能不合格。还有一些企业有可能故意掺杂使假,这些问题要照样进行查处。不管你取得“QS”的时间长还是短,取得这个标准,就表明你必须要达到这样的条件。

    企业出了产品质量问题,也要进行处罚,如果行为严重,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查清你有产品质量问题,而且比较严重,就取消你使用“QS”的资格。具体说到这个产品,馒头当中吃出木屑、异物,我希望这位网民把你的情况做一详细的记录,向当地的质检部门直接进行投诉,或者拨打12365的电话。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有投诉渠道,网上投诉也行、电话投诉也行。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您在“3·15”投诉,您可以把您的信息告诉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的同志,我会关注这件事情的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