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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一是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继续推进和深化改革。中央部门在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深化实施改革预算单位级次,将改革逐步实施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扩大改革资金范围,逐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改革范围;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程序,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省级比照中央的做法,全面实施改革,并深化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力争将改革实施到所有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在深化和完善省级改革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地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力度,力争所有的地市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已经实施改革的地市,不断深化和完善改革措施,使地市级改革取得新的进展。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规范要求,结合县级财政管理特点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要求,积极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并使县级改革取得显著进展。二是继续深化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扩大改革范围,完善资金收入收缴程序,强化票据监管体系。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本级及所属执收单位都要实施改革,逐步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所有非税收入纳入改革实施范围。

    积极实施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试点。研究制定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办法,选择部分项目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率先在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央专项资金支付实施试点,为扩大试点积累经验。省级财政部门可比照中央的做法,研究省级财政对地市、县级财政专项拨款的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提高资金运转效率,保障专项转移支付政策顺利落实。

    完善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围绕“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实现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有机衔接,做好政府收支分类运行的系统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系统网络化、自动化水平,实现财政数据的标准化、集中化管理。协调组织开发中央专款拨付管理功能,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在地方的应用,推进现有系统整合,逐步实现全国国库管理系统收支代码的统一和规范。加强预算执行外部监督和内控管理,拓宽监控范围,实现对财政收支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着力提高预算执行监控水平和信息分析水平。进一步完善实时监控、核查处理、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运作机制,指导地方建立国库动态监控机制,逐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管理的威慑作用。

    健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法规体系。研究制定《财政资金支付条例》。同时,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适时修订《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配合《预算法》的研究修订,确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法律地位。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主要是研究制定非税收入收缴方面的管理办法、财政资金专户和银行手续费方面的管理办法以及财税库横向联网方面的管理办法。(财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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