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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随着高层建筑物的出现和小区的形成而产生的新的所有权形式,指各业主对住宅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电梯等公共设施、绿地等公共场所共有部分享有共有以及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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