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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秀玉代表: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高增双)当前,在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着许多突出的矛盾,群众意见大,医院也有苦难言。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徐秀玉认为,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依法行政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所在。

    徐秀玉说,当前,在医疗卫生服务中存在着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医药费用快速上涨,严重增加居民个人负担;政府对医疗卫生投入不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布局不合理,农村缺医少药看病难;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发生变异,“趋利”倾向严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不断增多等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徐秀玉认为,这些问题有些是体制、机制的原因造成的,有些是管理的因素造成的。如果从目前的医疗卫生运行的状况来观察分析,医疗卫生事业缺少严肃的法律规范和各级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也是造成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

    徐秀玉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医疗卫生事业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国家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对这项事业进行规范和调整。应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政府、公民、医院(公立、民营、社区医疗站等)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在增进人民健康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利,把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制度、卫生行政管理、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等都纳入法治轨道,使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在法律的保障下健康发展。

    徐秀玉说,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她说,黑龙江省每年给三甲医院拨款标准是3000元/床,而且这个标准是20多年一直不变。应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使广大的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成果。

    徐秀玉还建议,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尤其是医疗救助制度,为社会贫困群体提供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坚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坚决纠正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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