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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代表团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1日   来源:重庆日报

    10日下午,重庆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带来六大利好

    黄奇帆代表说,以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的企业所得税率有差别,现在税率统一设为25%,顺应民意,符合历史潮流。他认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为国民经济发展带来六大好处。其一,由于草案统一了税法、统一了税率、统一了税前扣除所得税办法、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区域统筹、平衡、协调发展,有利于东、中、西部共同发展;其二,统一税率使内资外资企业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有利于民族企业发展;其三,内资外资企业税率统一为25%,降低了国内企业的税赋,有利于发展;其四,由于草案设立了过渡期,对外资企业的吸引力不会有太大影响,有利于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态势;其五,草案将所得税的区域优惠改为产业优惠,有利于高科技、环保企业的发展;其六,所得税优惠政策惠及第三产业,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

    此外,黄奇帆代表认为,草案特别关照西部,西部大开发现行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到2010年都保持不变,这有利于鼓励内资、外资企业到西部来发展。

    金烈代表认为,现在大多数外资企业更看重中国的政治稳定、投资环境的改善、丰富的劳动力市场,内资外资实行一样的税率不会对吸引外资造成太大影响。另一方面,这也“逼迫”各级政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造更好的发展投资,而不是现在的“比着给优惠”。

物权法草案有利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金烈、程贻举、余捷代表认为,制定物权法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调整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

    他们说,草案中对宅地使用权、小区公用设施所有权、财产征收征用和房屋拆迁后补偿问题,都有明确规定。目前,拆迁、土地、物业管理等问题突出,有了这部法律,就可以很好解决这些矛盾和纠纷。

物权法草案有利于激发创造财富积极性

    吴江林代表说,草案规定私人合法财产受保护,充分体现中央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了一颗“定心丸”,为民营企业家解除了后顾之忧,有利于民营企业家安心把民营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他还认为,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到保护,还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创造、积累财富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具有划时代意义

    韩德云代表对物权法草案中规定的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十分赞赏,称其具有划时代意义。他以住房登记为例说,现在办个房产证要跑国土、房管等多个部门,办理中途往往还要补充各种资料,手续十分繁琐。有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省却办房产证的诸多麻烦,既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又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有利于维护不动产所有人及相关利益人的权利和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记者 商 宇 张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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