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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案下访、定期巡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是近年来检察机关为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涉检信访问题而探索的工作方式。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检察机关开展下访巡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31个地市级检察院、133个县级检察院开展试点。下访巡访的任务主要是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宣传法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试点检察院派出检察人员,定期到信访案件多、信访人员集中的乡村、社区,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同时开展法制宣传。对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访的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理,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今年在全国市县两级检察院全面开展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