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防科工委对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更好的履行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并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保证质量、抓好落实”四点要求,圆满完成了2006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006年,国防科工委共办理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9件,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9件。19件人大代表建议中,国防科工委主办件9件,会办件7件,参阅件3件,截至2006年10月,19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39件政协委员提案中,国防科工委主办件31件,会办件5件,转信3件,并于去年8月全部办理完成。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和办理结果都比较满意。
国防科工委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相继制定出台了《国防科工委机关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国防科工委机关关于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落实有关责任,确保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将涉及到国防科技工业全局性、前瞻性和政策性的代表建议作为办理重点,如《关于促进军民融合的建议》、《关于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机制和体制改革的建议》、《关于促进国产民用航天产品发展政策的建议》,《关于用航天器培育(搭载)宁夏优良物种的建议》、《关于国防科技工业要加强实施人才战略的建议》、《关于我国尽快启动研制大型民用客机》等建议提案,国防科工委始终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贯穿于建议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将代表委员满意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重要标准,积极采纳和落实建议提案有关内容,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