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国代表:国计民生重点领域应规定“必须投保责任保险”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李柯勇、吴晶)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保监局局长任建国认为,针对火灾、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雇主和医疗责任等重点风险领域,在立法或修改现行法律中,应专设“必须投保责任保险”条款,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减轻政府压力,化解民事赔偿纠纷。
任建国代表说,“责任保险”是以市场化方式辅助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适应。2007年,全国责任险保费收入仅66.6亿元,占财产险业务比重只有3.3%,与16%的国际平均水平比有较大差距。
他说,我国责任保险规模小、覆盖面窄,单位和个人保险意识还不强。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引导和推动,大部分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责任保险意识。相关法律政策也不健全,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没有相关立法,现有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与责任保险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效力有限。
从全球看,汽车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均出现于20世纪初。历经百年的发展,在法律强制、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下,责任险在不少市场经济国家已相当发达,被誉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任建国代表说,当前我国应建立健全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责任保险制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他建议,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投保责任保险的,要加强执法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情况的检查,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在重点领域要通过立法手段推行强制责任保险。”任建国代表说,“应选择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公众利益、事故频发的行业,在法律法规中增加强制责任保险的内容及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建立实施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强化高风险行业和地区管理的手段,纳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之中。对辖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又未投保责任保险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