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记者石永红)“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状况不容乐观,其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说。
杜国玲代表说,太湖流域地跨苏、浙、沪两省一市,面积36000平方公里,是我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单位面积排污量较高的区域之一。
从“九五”计划时期开始,国家就把太湖流域治理列为环保工作的重点,两省一市政府也加大了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对遏制水环境恶化趋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太湖流域开发、利用与保护涉及两省一市和众多职能部门,存在职能交叉、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保护和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不足,湖区进出水量不平衡,自净能力下降。
杜国玲代表建议,应完善太湖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成立统一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机构;建立健全太湖流域水环境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建立太湖流域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生态补偿办法和建立水污染事故赔偿基金,真正做到“谁污染谁补偿”。
“同时,要建设太湖流域水污染预警系统,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统一流域环境政策和环境标准。要确保湖区进出水量和生态平衡,保护和修复太湖湿地,恢复太湖生态。此外,就是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杜国玲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