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8日1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场集体采访,八位女代表在大会新闻中心(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接受中外记者采访
[中国改革报社记者]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此,请问来自四川团的四川代表杨娟,你对保障妇女参政议政的权利和留守儿童的现象有什么看法?同时,你在实际工作中,将如何关爱她们?谢谢。
[杨娟]谢谢。对于这记者提到的问题,我很感兴趣。首先对于女性参政议政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以我为例,如果没有妇女参与国家和管理事务,我走不上县委书记这个岗位。特别是四川省在保障妇女的权益,在对女干部选拔、使用、培养上还有很多具体办法,比如保障女干部参政问题上,四川从1992年开展了“伯乐奖”,这使女干部的使用情况,用规划、用实施、用一定的制度来保障。以我所在的开江县为例,我们县上的四大班子都有女干部。曾经在党委班子里有3名女干部,在乡镇一级百分之百的有女干部。从省、市四大班子,都是有女干部。从这方面来说,女性参政在制度上有了保证。
对于女性参政,我也有几方面好的意见:首先,要坚持女性参政制度的创新,就是要明确妇女政治权利实现的具体途径;第二,建立女性人才库,女干部要从培养、选拔、使用全过程地给予培养,要提高女干部的自身素质;第三,要把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始终贯彻到妇女参政政策的全过程。
第二,对于留守儿童的关爱问题。这个问题是当前农村和偏远农村的一个重要问题,近些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在这方面也增加了农民增收的渠道,也发展了地方的经济,同时也带来了留守儿童的一系列问题。比如亲情缺失,缺乏一些管理,在儿童的身体健康、生活保障上都带来一系列的问题。目前各级党委政府、相关组织,关心这个问题的组织比较多。
像全国妇联、共青团、教育系统都在关心这个问题,首先是对他们心理上给予安抚。现在我们都成立了留守儿童之家,有心理咨询、心理安抚、亲情电话,还建立了留守儿童的帮扶制度,老师、社会各界对儿童“一对一”进行定点帮扶。学校还专门制定了住宿制度,对留守儿童进行集体的安置住宿。通过多方方面关爱留守儿童,要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在承接产业转移的时候,我们也呼吁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密集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输出劳动力。这样他就可以就地(就业),离土不离乡地参与劳动工作,也能够帮助家里的儿童,这也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儿童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