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步伐。实施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全面推进民生工程恢复重建,优先保障灾区群众的住房建设,力争到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居民住房重建任务,全面启动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安排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加快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全力做好灾区公路的保通工作,优先安排干线、通县公路的恢复重建,加快电网和供电设施恢复重建,做好受损堤防、水库的除险加固和堰塞湖治理。逐步推进产业恢复重建与发展,支持就业容量大的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切实抓好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二)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综合协调。协调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财政、税费、金融、土地、环保、产业等各方面政策落实到位。管好用好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国外优惠紧急贷款等资金。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完善和优化对口支援,加快推进对口支援项目启动,做好资金、物资、施工等准备和衔接。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工作。进一步开展灾区长期稳定发展问题研究。
灾后重建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的目标任务,让灾区人民早日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