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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何加快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2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3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今年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一年,将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和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题。

    第一,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建设。今年力争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房源177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80万户。要尽快确定并组织实施《2009—2011年廉租住房规划》和今年的廉租住房工作计划,抓紧落实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要坚持以实物配租为主,多渠道筹集房源,增加廉租住房供应。要严格控制建设标准,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项目要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对实行货币补贴的,租赁补贴额要合理确定。

    第二,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相当一部分居住在各类棚户区中。加快解决这些家庭的住房困难,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努力使全体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举措。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住户参与的方式,加快改造步伐,使小区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解决困难住户住房问题的同时,使困难家庭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新增加的住房,要优先作为廉租住房房源。

    第三,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今后三年,我国将新增经济适用住房400万套,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搞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划定供应对象收入线水平,严格审查申请人情况,确保有限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四,落实资金、土地等配套政策。今年,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对中西部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租赁补贴开支后有结余的,可用于购买、改建或租赁廉租住房支出。地方也要相应加大投入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商业银行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要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把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抓紧制定试点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保证用地指标。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保障性住房供应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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