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扩大政府公共投资,着力加强重点建设。在2008年年末新增安排保障性住房、灾后恢复重建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政府公共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以及铁路、公路、机场和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投入力度,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服务业发展。
二是推进税费改革,实行结构性减税。结合改革和优化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扩大企业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增加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公平税费负担,推动节能减排。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强规范管理。落实好目前已出台实施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三是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大力促进消费需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扩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和对农民的补贴,实施家电和汽车下乡补贴政策,带动和引导消费需求。
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增加财政投入,着力保障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五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科技投入和节能减排投入,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引导增加银行贷款,重点支持行业振兴规划项目。稳步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改革。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