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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保障劳动者基本经济权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王敏、谢良)“收入分配问题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逐步扩大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所占的比重,以及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的比重。我们认为应该把这一要求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去,并且把它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考核目标。”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9日表示。

    邹震是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9日在梅地亚中心举行主题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中国工会作用”的集体采访上,回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述的。

    邹震介绍说,收入分配问题引起广大职工的关心和关注。全总的相关调查显示,75.2%的职工认为当前收入分配不太公平,有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中最大、最突出的问题。

    对此,邹震表示,要完善社会收入分配制度,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关键是建立“三个机制”,即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的保障机制和工资的集体协商机制。比如,在国有企业,应该建立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相挂钩的机制。

    “要进一步加大有关工资分配的立法力度,进一步出台工资条例,同时,我们建议全国人大对刑法进行修订,增加‘欠薪罪’,明确对欠薪逃匿等恶劣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邹震说,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够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的水平;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制度,对侵害职工收入分配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定要严惩。

    邹震表示,继续推动企业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企业工资分配中的职工参与度,当前特别要注重在非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

    “今后,各级工会组织将进一步推动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努力保障劳动者基本经济权益,使广大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邹震表示。 

全总:改变工会主席“端老板饭碗不敢维权”状况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王敏、谢良)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9日在梅地亚中心举行主题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中国工会作用”的集体采访。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表示,工会正在探索多种长效机制,支持工会主席帮职工维权,改变工会主席“端老板饭碗不敢维权”的状况。

    有记者提出,深圳一家造纸企业工会主席被非法解雇,有些地方甚至还发生了工会主席在履职过程中被打事件,如何才能让企业的工会主席在履职的过程当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郭稳才表示,全国总工会对企业工会主席维权、谁来维护他们权益的问题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要求各级工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权益。其次,全总重视加强这方面的机制建设,出台了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工会主席的保护办法、企业工会主席的产生办法。

    “全总还率先建立了100万元的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在工会主席由于维权、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及时给予救济。”郭稳才说,从根本上解决工会主席权益保护的事情,就要进行组织形式和用人机制的创新。目前,一些基层工会有所创新,从社会上招聘职业化的工会干部,由上级工会出工资,把他们放在乡镇街道、社区工会,来维护职工的权益。

    郭稳才介绍说,目前全国已经有14000个职业化的工会工作者活跃在基层的第一线,大大激发了基层的活力。前不久,全总召开十五届三次执委会会议,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当中提出,2010年要展开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由各级工会承担的试点,准备投入近2000万元,推动这项工作有更大的发展,从根本上摆脱“端老板的饭碗、受劳动关系束缚不敢维权”的状况,使工会组织的维权力度更大一些,实效更多一些,措施更实一些。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对此表示,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的建设,提高基层工会主席和组成人员的素质;另一方面,全总也在试行由上级工会代下级工会行使权力,以避免企业工会和企业的管理者、老板同在一个工会内,提意见维权不方便的问题,由上级地方工会直接代行下级工会的权力,来维护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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