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中央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