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好、用好已建工程,使之长期发挥效益,是当前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纪冰说,以安徽为例,数百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分布在全省各地,量大、面广、线长、点多,面临难以有效管护的问题。
“国家应该抓紧制定出台农田水利条例,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明确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归属,产权所有者应是工程管护责任主体。 ”纪冰代表提出,对各地农民用水者协会、农田水利合作社、承包大户及家庭农场等,应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扶持;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小型农田水利管理服务,对有关税收予以减免。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原则上由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工程受益者适当交付,政府应给予适当补助。 ”纪冰代表建议,中央财政应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对农业大省、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实行补助;省、市、县三级财政可通过财政预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以及水规费征收,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涉及农田水利建设有关项目,应提取1%~2%项目经费作为建后管护专项资金;完善“民办公助”“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受益群众参与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