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和国际金融秩序是什么样的?我们在现有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我国要怎样进行结构性改革?带着这些问题,2014年6月24日16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陈道富、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黄剑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我们现在都是为了能够释放改革的红利,包括您刚才提到的小微企业,包括改革都是针对小微企业的,包括商事制度改革,在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当中也有很重要的表现。那我们如何监管或者加强金融包括税收的监管呢?其实监管是每一项改革当中最重要的,如果没有监管或者监管的透明度不够的话,那我们的改革可能就会成为一张空白支票。那请问陈主任对加强监管这块有怎样的见解? [陈道富]监管是一个管理,所以先要定义好管什么,为什么管?所以首先是一个金融市场的功能定位问题,什么事情是金融市场、金融体系来做的,什么东西是财政体系来完成的,要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功能定位,哪部分是金融体系要做的事,哪一部分是财政体系要做的事,哪一部分是两者都要兼顾来完成的。在这种功能定位的前提下才是一个监管怎么样保证这个金融体系更好地、更有效率地完成功能定位。所以要加强金融监管首先是要把金融监管的商业性、政策性、财政性做一个比较明确的区分,在这个基础下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后进行监管。 而监管又会涉及到监管职责的划分和监管的一些具体环节。中国现在的监管到目前还是以分行业的、以机构为主的监管体系,而且现在的金融体系越来越表外化,影子银行的发展表外化,民营银行的体系越来越机构化、规范化、阳光化的发展,会看到原来不同领域的金融体系在相互融合,原来不受规范的体系要扶起来了,要机构化、规范化,即使是现有的一些金融体系也在绕开金融体系和民间金融体系连起来,所以现在金融体系已经出现了交叉、融合、混合的态势,所以这就给监管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除了金融体系定义,还要和行业管理、政府管理有一个区分,甚至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职能、货币政策的职能包括贷款人等做一个区分:哪些是存款保险中央银行的职责,哪些是监管部门的职责,哪些是金融机构应该有的管理,甚至哪些是投资者、消费者自己承担的,然后才能找到监管的定位。 然后才是监管的问题,国际上有很多成熟的监管可以借鉴,核心是怎么样根据中国的金融实际创设出符合中国的监管技术、监管环节。我觉得这个机制监管部门已经做了很多的试探,怎么样在现有的交叉领域做到更加清晰,能够权责更加明确,不要出现道德风险,怎么样管住他的行为,不要出现力量的失衡,怎么样保证投资者和消费者,这里面有很多的基础加强监管。 从组织角度就要涉及到监管部门之间协调问题、权力配制问题,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工问题,这都需要进一步分清和划定。这个过程中还要涉及到监管本身成本的问题,管理职能如何分配除了整体的金融安全以外还有一个效率的考虑,而效率背后还有一些透明度的问题,怎么样通过提高透明度,提高大家的可预期性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监管不是为了束缚大家,也不仅仅是为了把风险完全控制住,监管本身就是处理风险的,就是一个发展和监管双向的过程,所以要增加透明度,很重要的是增加可预期性,明白这个规则是什么,在监管的过程中能够有一个更加透明的环节,知道最后的结果,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加强监管信息的披露,使得监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公平、巡租现象得到尽可能的降低。我想这是从整个体系来提高整个金融监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