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诚信缺失问题集中体现在四大领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23 15:2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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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7月23日15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冯中圣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我们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纲要中也提出了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个重点领域,这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冯中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很多,《规划纲要》把主要任务归纳为四个领域,主要是考虑这样几点:第一,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设任务。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第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涉及四类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的主体不外乎政府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各类市场主体、各类社会成员,这正好对应于政务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四大领域。第三,当前诚信缺失问题集中体现在四个领域。目前表现的比较突出的、社会比较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都集中在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领域。纲要集中在四个领域提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关于这四个领域诚信建设的关系,我们认为: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可以说是底线和保障。需要说明的是,原本考虑以国务院名义印发的规划不宜就司法公信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但考虑到当前司法公信建设已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我们把司法公信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了《规划纲要》。

责任编辑: 胡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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