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应依法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29 11:1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2014年7月29日10时,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网友 111111111]请问,《细则》是否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出规定?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谁来审呢?

   [张通]各部门、各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行使着部门、单位内部重要的管理职权,应当依法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部门、单位,包含其垂直管理系统,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补充,有利于形成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监督合力,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事业的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 胡国香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